中國經濟網訊 29日,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發(fā)布《“雙11”網購商品價格跟蹤調查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顯示,在今年宣稱參加“雙11”促銷活動的539款非預售商品中,在整個體驗周期內,不在11月11日也能以“雙11”價格或更低價格(不考慮聯(lián)動活動情況)購買到促銷商品的比例達到78.1%,先漲價后降價、虛構“原價”、隨意標注價格的情況較為突出。
為了營造安全放心的網購價格環(huán)境,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于2017年10-11月再次組織開展“雙11”網購商品價格跟蹤調查體驗活動?!秷蟾妗繁硎荆顒庸采婕?6家網絡購物平臺,共選取了668款商品,涉及服裝鞋帽、手機數(shù)碼、食品特產、化妝洗護、家居家紡、母嬰用品、箱包配飾、家用電器以及其他日用品等9大品類。從調查體驗的商品來源來看,分為國內和進口兩大類;從銷售模式來看,分為預售和非預售兩大門類。從10月21日到11月21日,體驗人員通過截屏等取證方式對每款商品詳細記錄了價格變化情況。
在調查中,消協(xié)從9個平臺上選取了129款預售商品,其中4款商品存在價格問題,譬如天貓某款“恒源祥”品牌針織衫在11月10日、12日、15日的劃線價格均為508元,但“雙11”當天價格上漲至及專柜價1280元。此外,還有預售價格不如“雙11”當天價格實惠、預售價格頻繁變化、定金隨意變動等問題。
對于非預售商品,本次調查體驗共涉及539款商品。經調查發(fā)現(xiàn),今年的“雙11”促銷活動中,一些平臺和商家優(yōu)惠活動規(guī)則設置復雜,打折、滿減、紅包、優(yōu)惠券、津貼等多種“優(yōu)惠”方式疊加,附加各種限制條件與使用順序,促銷規(guī)則晦澀難懂,消費者很難推算出商品的實際銷售價格,降低了消費者的網購消費體驗。
《報告》顯示,在539款非預售商品中,不在11月11日也能以“雙11”價格或更低價格購買的比例達到78.1%,其中一些平臺和商家的商品存在先漲價后降價、“雙11”價格不降反升等問題。譬如當當網平臺所售某款“韓都衣舍”品牌女裝在11月7日之前價格為152元,在10日上調至288元,11日又降至136元,涉嫌通過虛假折扣誘導消費。
《報告》指出,一些平臺和商家復雜的價格表示方式和促銷規(guī)則,降低了消費者的網購消費體驗。調查體驗發(fā)現(xiàn),一些促銷活動虛有其表,消費者難得實惠,其主要問題有:有的預售商品在預售期間定金隨意改變,預售商品價格反而比11月11日價格高;有的將“劃線價格”解釋為參考價、建議價或曾經展示過的銷售價等以避免“虛構原價”相關法規(guī)的約束,給隨意標注劃線價格,誤導消費留出余地;有的先漲價后降價、虛構“原價”,造成折扣力度大的假象,而實際并不比非活動期間價格低,甚至更高,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為營造安全放心的網絡購物市場價格環(huán)境,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消協(xié)建議需完善網購價格監(jiān)管制度,依法懲處價格誤導行為;.加強平臺商品價格管理,落實誠實守信經營責任;培養(yǎng)良好價格意識,堅持精明理性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