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晨報)去年朝陽檢察院辦理相關案件6起涉及被害人逾千人
“百元高品質團游迪拜,絕無強制購物”、“投入5萬元能免費旅游1次,半年返還本金。投入10萬元能免費旅游4次,一年返還本金。”這些誘人宣傳的背后是一個個騙局。近日,朝陽區(qū)檢察院通報,該院去年以來辦理以出境游名義騙取旅客保證金、投資款的案件共計6件11人,涉及被害人、投資人逾千人,涉案資金達8000多萬元。除低團費騙取保證金外,犯罪手段還出現(xiàn)了旅游基金和虛擬貨幣等形式。
案例一:超低價格攬客
2013年4月至2014年9月24日期間,秦某的旅游公司推出5天4夜日韓個人自由行項目,含往返機票和酒店,韓國團1000元、日本團1500元,收取旅客保證金每人3至5萬元不等,承諾45個工作日內退還,而旅行社要求這些保證金均要通過銀行轉入秦某的個人賬戶。
旅游回國后,旅客向秦某索要保證金時,秦某多次以公司財務、簽證、有游客滯留國外導致資金被境外扣押等理由拖延,再后來干脆外逃。截至目前,該案共有100余人報案,共涉及旅游保證金近2000萬元。
案例二:投資基金辦年卡
2014年底,張女士得知一家旅行社舉辦回饋老客戶活動,每人繳納10萬元的旅游保證金辦理年卡,即可在兩年內不繳團費,享受“2+2”套餐,即選擇兩條長線、兩條短線項目出游,保證金1年后全額返還。為此,張女士為自己和丈夫支付了20萬元旅游保證金。
去年6月和11月,張女士和丈夫先后去了巴厘島和澳大利亞旅游。覺得該旅游方式省錢,她又為自己夫婦二人和姐姐交了30萬元旅游保證金,公司贈送蘋果手機和26000點可抵扣團費的積分。去年底,張女士被告知公司資金鏈出現(xiàn)問題,保證金都打了水漂。目前,該旅行社李某等三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批捕。
案例三:購虛擬貨幣享優(yōu)惠
2014年2月,劉女士接到自稱是一旅行社第六門市部的電話邀請,參加旅游產品介紹會。會上,羅某向劉女士推薦購買公司的樂游聯(lián)盟項目,繳納800元會員費,即可享受個性化的行程安排、機票酒店預訂。同時還能以每個300元的價格購買公司代金券“樂豆”,國內游每人十個“樂豆”可抵一周住宿,國外游每人兩個抵一天的食宿。
劉女士當場繳納會費并購買了46000元的“樂豆”,還未出游,公司卻已聯(lián)系不上。原來,羅某并無旅游經營資質,他以一家旅行社第六門市部名義招攬客戶并兜售“樂豆”,并以優(yōu)惠價格從其他旅行社拿到低價組團資格。羅某只能靠后期收取的費用滿足前期客戶提出的出行要求,終因資金鏈斷裂而案發(fā)?,F(xiàn)羅某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批捕。
■提醒
保證金存放是關鍵
旅游者鑒別是否為“心術不正”的旅行社的關鍵在于旅游保證金存放在何處。一般正規(guī)旅行社收取保證金是要求旅客存放在指定的銀行,將銀行出具的存單交給旅行社即可,旅行社不掌握資金。不法旅行社則要求旅客將保證金直接轉到旅行社指定的賬號內,由旅行社控制資金。遇到以不正常方式收取保證金時,應及時向旅游部門反映。北京晨報記者顏斐
責編:江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