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漳平:米漿粿中添硼砂 被判刑并處罰金
2018-05-22 14:30:00 來源:海峽導報
為了讓米漿粿更有韌性、更好吃,龍巖漳平一小吃店店主在米漿粿中添硼砂。結果,這個店主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同時,被禁止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據介紹,去年2月,被告人洪某在未辦理經營許可證照的情況下,在漳平市象湖鎮(zhèn)經營清湯粉面小吃店。半個月后,洪某開始生產米漿粿出售。為了所生產的米漿粿更有韌性、更好吃,洪某將其之前通過網上購買的非食品添加劑硼砂加入到所生產的米漿粿并進行銷售。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洪某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硼砂并用于銷售,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應依法處罰,被告人洪某犯罪后主動向司法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情節(jié)較輕,有一定的悔罪表現,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據此,法院近日遂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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